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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 - 07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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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音妈妈为小音报了某培训机构的补习班,并交纳了培训费用后,补习班关闭了,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写下培训费的欠条后,就再无音信。小音妈妈将培训机构、李某诉至法院,要求二者返还培训费1592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存在教育培训合同关系,现因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培训机构应当退还相关费用。李某作为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向小音妈妈出具了欠条,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退还15920元。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提醒,实践中,一些培训机构存在各种乱象:不具备规范的教学场所、师资力量,管理混乱;报名、收费流程不规范;口头夸大培训内容、承诺“名师授课”、“一对一教学”、“包教包会”等内容,但书面合同中并无相应约定等。一些培训机构为了经济利益,在不具备相应办学条件的情形下,盲目扩大招生范围,对培训场所的设施安全、教师资格及人员素质均无法保证,不但无法达到培训的效果,还有可能发生危害或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恶性事件。  在教育培训活动中,家长应当要求培训机构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并开具正规发票或收款收据。家长在报名前,还可以对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查,了解培训机构的实际营业场所及师资人员情况,确保孩子在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中接受培训。必要时,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上提前查询相关机构的企业信用信息、涉诉案件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等情况。监管部门可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力度,设置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积极处理相关投...
发布时间: 2019 - 07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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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时候觉得只是感情不和,和平分手。分财产也无所谓有多有少,很多女人都觉得自己离婚的时候洒脱得就像是无所畏惧的大女人。自觉离婚后还能做朋友,一挥手却发现,在自己不曾了解的时候,那个男人其实偷偷地养了小三!女子离婚后发现,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并在双方离婚前一个月,便与他人生下儿子,于是盛怒之下诉至法院。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后损害赔偿纠纷案依法判决,判处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张某与李某(女)2008年登记结婚,2009年生育一子。后因感情不和,从2016年开始,丈夫张某先后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到2017年11月初,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约定婚生子由男方抚养,并自愿承担抚养费,女方不再另行支付,同时有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也分割完毕。后经查,张某与孙某在前者离婚的前一个月,即2017年10月生下一子,之后二人于2017年11月中旬登记结婚。知晓上述情况后,李某认为张某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害,而孙某的行为亦对其造成了损害,应负连带赔偿责任,遂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支付损害赔偿金5万元。法院认为,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根据我国社会公众从习俗、传统角度对婚姻家庭的认识,违反忠实义务对配偶的情感和精神所造成的伤害往往是非常严重的。违反忠实义务的赔偿应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本案中,被告张某在与原告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
发布时间: 2019 - 07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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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总是说为什么女人一生孩子就变了?生孩子之前的女人可以全身心地照顾丈夫,可以将生活过得文艺小资有情调。但是一旦生了孩子,可能丈夫还沉浸在自己也是个小孩子的梦幻当中,女人却已经从十个月怀胎中体会到了当母亲的责任与艰辛。这个时候,面对一个哇哇大哭的真孩子,和一个拒绝长大、一心想要被宠爱的假孩子作为一个有智商的母亲都会下意识地选择关爱真孩子,毕竟……为了这个孩子她付出了很多。婚姻中常有“七年之痒”,很多人在相知相恋,结婚生子之后的第七年开始相看两相厌,面对已经看了好几年的面孔选择离婚。可是女性最怕的却是怀孕期间丈夫出轨,这是女人一生中最脆弱的时期。每个女人都是爱美的。可是每个女人却都有成为一个母亲的期望和伟大使命,她们明知道怀孕就是青春美貌的天敌之一。怀孕期间会长妊娠斑,怀孕期间气色不好、浑身浮肿、怀孕期间会发胖、不能够化妆,甚至怀孕的时候很多正常的夫妻互动都不能完成。生完孩子会有妊娠纹盘踞在小腹上,怀孕期间胖起来的身材没有一年半载不能够恢复,怀孕生育期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生完孩子之后为了保持孩子的营养甚至一段时间内都要维持寡淡无味、甚至油腻的饮食。而这段时间女人的丈夫却能够依旧风度翩翩,受人青睐……哪个女人不恐慌呢?有着这样的恐慌,女人却还是会选择孕育一个属于他们的孩子。生育之后的女人不是不爱了,而是爱得越发内敛了。她们很敏感地发现自己的不完美,更敏感地发现丈夫的不耐烦和拒绝成...
发布时间: 2019 - 07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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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2日,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周恩来纪念馆、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在淮安市周恩来纪念馆隆重举行“党建引领 法治共建”签约暨揭牌仪式,周恩来纪念馆馆长、书记陈明、副馆长谭建华、中共代表团梅园新村纪念馆副馆长孙烈涛共同为“党性教育法治共建基地”揭牌。参加揭牌仪式使我们备受教育和鼓舞,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律师一直秉承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信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标准要求建设基层党支部,发挥党员律师模范带头作用,开展法治共建活动主动进行普法宣传、法治教育,进一步以党建促所建。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始终坚持以“专心、专注、专业”的执业理念,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 2019 - 07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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