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龄伤者维权,成功拿到全额赔偿

76 岁高龄老人被机动车撞伤,造成重型颅脑损伤,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一审判决后,肇事的夫妻二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还提出了大量的抗辩想要减少赔偿责任,律师代理二审案件,帮当事人应对了肇事方的所有上诉抗辩,最终二审调整了护理费的部分,帮当事人拿到了剩余的赔偿,维护了高龄伤者的合法权益。

案件信息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 (2015)宁 民终字第 5288 号
审理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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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况

当事人季某某被陆某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造成重型颅脑损伤,构成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一审判决后,肇事的陆某某夫妇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还提出了大量的抗辩,想要减少甚至免除赔偿责任。
当事人作为 76 岁的高龄伤者,面对肇事方的上诉,对二审的司法流程完全不熟悉,没办法应对他们的专业抗辩,遂委托律师代理二审案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件难点

肇事夫妻上诉抗辩多,二审维持胜诉结果难度大

肇事夫妻上诉时,提出了大量的抗辩理由:主张焦某某不该承担连带责任,还说护理费、残疾赔偿金都计算错误,甚至主张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的钱应该算他们的垫付款,想要减少赔偿,当事人作为高龄伤者,根本没办法应对这些专业的上诉抗辩。

我们的解决方案

1. 梳理证据应对上诉,全力保住胜诉结果

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梳理了全部的案件证据,针对肇事夫妻的上诉理由,一一进行了回应:首先指出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实际是夫妻共同支配,所以焦某某应该承担连带责任;然后针对护理费的问题,拿出了鉴定意见,证明住院期间需要两人护理;针对残疾赔偿金的问题,指出法律明确规定 75 岁以上的受害人,残疾赔偿金就按 5 年计算,符合规定;同时和对方协商好了道路救助基金的费用,在赔偿款里扣除这笔钱,由对方去还给救助中心,在庭审中应对了他们的所有抗辩,帮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结果。

案件结果

二审调整护理费,当事人拿到剩余赔偿

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了肇事夫妻的大部分上诉请求,调整了护理费的部分,最终判决南京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赔偿当事人 110000 元,陆某某、焦某某赔偿当事人 118357 元,当事人成功拿到了剩余的赔偿。

本案中,76 岁的老人被机动车撞伤,造成一级伤残,一审判决后,肇事夫妻不服提起上诉,还提出了大量的抗辩想要减少赔偿。律师代理二审后,针对他们的所有上诉理由一一进行了反驳,最终二审法院调整了护理费的部分,维持了其他的判决,帮当事人拿到了剩余的赔偿,维护了高龄伤者的合法权益。

客户评价

"真的太感谢张律师了!我一个老人家,被撞伤后肇事方不仅不肯赔钱,还一直上诉折腾我,还好找了你们,全程帮我处理了二审的所有事情,最终帮我拿到了赔偿,真的太专业了,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麻烦!"

—— 季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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