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岁的外来务工女士入职某科技公司做操作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缴纳社保。刚工作 6 天,女工在操作公司的冲床时被压伤左中指,公司随后翻脸称其是外包工,否认双方的劳动关系。女工起诉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公司先后在仲裁、一审、二审阶段反复上诉,一直否认劳动关系,最终女工拿出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通话录音,证明老板自己承认其员工身份,法院最终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公司的上诉。
公司在女工受伤后,恶意编造 “外包工” 的虚假理由,否认双方的劳动关系,还先后在仲裁、一审、二审阶段反复上诉,试图拖延时间、消耗当事人的精力,逼迫当事人放弃维权。
女工仅入职 6 天就受伤,没有工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这类常规的劳动关系证据,唯一的证据是通话录音,公司还否认录音的效力,导致当事人举证难度大,维权信心严重不足。
协助女工整理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通话录音,梳理出录音中老板承认其员工身份、管理其请假事宜、催促其返岗上班的内容,证明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特征,驳斥公司编造的 “外包” 谎言,同时向法院说明录音的真实性,证明其可以作为定案的铁证。
安抚女工的情绪,向她解释,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和入职时间长短、有没有签合同没有关系,只要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就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打消她的顾虑,让她放心推进维权程序。
二审法院驳回了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认定女工与科技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编造的 “外包” 谎言没有被法院采信,女工成功凭借通话录音完成了劳动关系的确认,为后续的工伤赔偿维权奠定了关键基础。
本案中,法院明确了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规则:用人单位不能以没签合同、入职时间短就否认劳动关系,也不能编造 “外包” 的谎言来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同时明确了通话录音这类证据的效力,只要是真实的沟通记录,就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铁证,用人单位自己的陈述,反而会成为证明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
该案件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
1. 入职时间短、没签合同也不用担心,只要你接受公司的管理、给公司提供劳动,就属于劳动关系,老板想赖也赖不掉;
2. 平时要注意留存和老板的沟通证据,比如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这些不起眼的沟通记录,关键时刻就是你维权的铁证,哪怕老板事后翻脸,这些证据也能帮你还原事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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