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冬日,安徽的程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倒车时,不慎撞倒站在车后的妻子李某。事故导致李某胸 12 椎体骨折伴脊髓神经损伤、双下肢截瘫,经司法鉴定构成三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长达 2 年。李某累计住院 108 天,花费医药费 92346.99 元,原本靠夫妻二人支撑的四口之家彻底失去了妻子这个劳动力,李某未来还需要 24 小时专人护理,整个家庭陷入绝境。
程某的车辆在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当地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 50 万商业三者险,夫妻俩本以为保险可以兜底后续生活,可保险公司却以非道路事故定责无效、伤情与车祸无关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走投无路的李某找到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保险公司以本次事故并非在道路上发生为由,质疑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的合法性,否认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责任认定的效力,试图以此否定自身的保险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凭空否认李某的伤情由本次车祸导致,在一审阶段甚至提出对伤情成因进行鉴定,试图混淆事实、拖延理赔进程;一审败诉后,又以 “事故事实不清、伤情与车祸不符” 为由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试图通过缠讼逃避赔偿义务。
针对保险公司对非道交事故定责的质疑,律师整理了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证明、报警记录等官方文件,明确这些是公安机关依职权作出的客观公正的责任认定,完全可以作为划分事故责任的合法依据,直接击破了保险公司的相关质疑。
针对保险公司对伤情关联性的污蔑,律师整理了李某的住院病历、医院诊断证明、司法鉴定报告等全套医疗材料,从受伤部位、入院时间到伤情诊断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证明李某的重伤就是本次车祸导致。针对保险公司的上诉,律师逐一反驳其无任何证据支撑的凭空质疑,明确其主张没有事实依据,无法成立。
一审法院完全采纳了律师的全部意见,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李某 61 万元,程某赔偿 2000 元,总计 62.2 万元,刚好覆盖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败诉后,太平保险公司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意见,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顺利拿到了全部赔偿款,为未来的生活拿到了依靠。
本案中,面对保险公司为了少赔、不赔提出的多重无理刁难,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凭借专业的证据梳理能力,为当事人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不仅在一审中成功击破了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更在二审中有效应对了保险公司的缠讼,最终帮当事人拿到了足额的赔偿款。
这 62 万的赔偿款,为这个因意外陷入绝境的四口之家保住了未来的生活依靠,也为类似非道路交通事故中遭遇保险公司拒赔的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维权参考:法律早已为当事人提供了维权的依据,只要有完整的证据链和专业的法律支持,就能对抗保险公司的不合理要求,拿回自己应得的赔偿,让正义不缺席。
"这场持续了近两年的维权路终于走到了终点,这 62 万的赔偿款是我未来生活的依靠,真的太感谢致祥的律师了!要是没有他们,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对抗保险公司的刁难,是他们帮我讨回了公道,给了我重新站起来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