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冬日,当事人李某被丈夫驾车倒车撞倒,造成胸12椎体骨折伴脊髓神经损伤、双下肢截瘫,构成三级伤残,长期丧失劳动能力且需专人护理。事故发生后,某保险公司以非道路事故、伤情与事故无关为由拒赔,当事人无奈委托江苏致祥律师维权,历经一审、二审诉讼,最终成功获赔62.2万元。
1. 事故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主张派出所无定责权限、事故证明无效;
2. 保险公司恶意质疑伤者伤情成因,否认伤残结果由车祸导致;
3. 保险公司一审败诉后上诉缠讼,试图推翻判决、逃避赔偿。
1. 针对定责争议:提交派出所报警记录、事故证明,证实公安机关履职合法,事故认定真实有效;
2. 针对伤情争议:整合全套住院病历、诊断证明、司法鉴定报告,形成完整证据链,佐证伤残系本次车祸直接造成;
3. 针对上诉维权:二审阶段再次细化举证,逐条驳斥保险公司无依据的主观质疑,锁定案件事实。
一审法院全额采纳律师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赔偿61万元、驾驶人赔偿2000元,合计62.2万元;二审法院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当事人二审全胜,足额拿到全部赔偿款项。
本案成功击破某保险公司两项核心拒赔理由,打赢非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理赔疑难案件,历经两审全程胜诉,帮助三级伤残的当事人挽回全部经济损失,为困境家庭争取到后续生活保障,充分体现律所交通事故维权的专业实力。
"遭遇车祸重伤致残还被保险公司拒赔,维权路上一度绝望,还好找到了致祥律师。律师专业细致,证据梳理十分到位,面对保险公司的刁难和上诉始终从容应对,两审全胜帮我们拿回了全部赔偿,解决了家里的大难题,非常靠谱值得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