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现在对方拿到房产证了,却不愿意过户给她,问怎么办?答:您好!如果协商解决不了问题的话,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首先您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去到相应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并且赔偿相应损失;如果对方不愿意过户的话,你可以要求对方退还您付的房款和相应利息并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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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间房子,现房子下雨天漏水很严重,和房东说了这件事,房东不出钱维修让我自己出钱请人维修,这合理吗?答:您好!你们当初签订的租房合同中如果有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内容就按照规定的内容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律规定来履行义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所以,如果漏水的原因不是您自己造成的话,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您不需要自己出钱维修,如果因为漏水对您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您也可以要求对方在合理范围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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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商事前承诺关于房子的情况与实际不符,请问我可以不买了吗?答:您好!如果你们已经将事先协商的内容写入合同中,而开发商卖给您的房屋客观上不符合合同上约定的情况,与实际不符合,那么开发商属于违约,并且已经影响到实现合同的根本目的,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双方恢复原状;你们约定的内容并没有约定在合同之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您的情况如果符合以上两种情况,您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可以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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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常加班,而且不给加班费,现在因为我拒绝加班而与我解除合同。请问公司的这种行为违法吗?答: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安排加班应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所以,公司加班需要得到劳动者的同意,而且需要给加班费。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现在因为您拒绝加班而辞退您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您按照经济补偿的2倍标准支付赔偿金,即根据您工作的年限一年赔偿2个月的工资。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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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和公司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公司发现病假条是假的,想要辞退我,是否合法?我是否能要到赔偿金?答:如果您已经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辞退您是合理合法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职工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职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拿着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治疗,口头请假,事后及时补办手续。因为您作假请假病假,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是可以辞退您的,而且是不需要给予任何补偿的,更不用赔偿。您如果对公司辞退您的做法不服,可以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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