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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保险是否能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

日期: 20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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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欠人钱财却赖着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债务人(俗称'老赖')广泛存在,这已经成为了当今经济社会的一种痼疾,严重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显示,全国法院2008年至2012年执结的被执行人有财产的案件中,70%以上的被执行人存在逃避、规避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自动履行的不到30%。

被执行人名下既没有银行存款,也没有房产和车辆,但是享有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能不能执行?当然可以。

2020年7月,陈先生的妻子意外死亡后,经过家人共同商量,同意保险公司将18万元理赔款转至刘某(陈先生岳父)的账户。事后,因保险理赔款的分配问题,家人之间产生纠纷,陈先生及其子女起诉至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先生的三个子女分得9万元,刘某及其妻子分得9万元。但调解生效后,刘某并未按协议将9万元交付给外孙、外孙女。陈先生的三个子女到中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刘某电话沟通,但刘某拒绝履行义务,也拒绝到法院说明原因。

经查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在保险公司购买了多份人寿保险合同。执行法官立即与被执行人刘某联系,希望他从保障外孙、外孙女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尽快办理退保手续,履行义务,然而刘某却不予理会。

在此情况下,执行法官立即与保险公司联系沟通,确定法院能提取的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公司表示尽全力协助执行。执行法官按程序准备了相关法律文书后,两家保险公司协助办理了4份保单的强制退保手续,法院依法提取了保单的现金价值119040.54元。

目前,法院查控系统与保险行业系统进行了联网,将保险产品纳入了查控系统,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以强制执行的保险产品的,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将依法强制退保,并提取被执行人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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