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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杠青年=刷单兼职?“刷单骗局”法律揭秘

日期: 2020-07-14
作者:

经历过疫情的痛,

想做斜杠青年?

奈何……

外卖员太苦,

滴滴太累,

微商太难,

摆摊不挣钱,

写作没思路,

不如去刷单?

不!

不!

不!

网络刷单不能算是斜杠技能,

甚至还有可能被骗。

背景介绍

7月12日,央视曝光了一起“刷单兼职骗局”,不法分子利用一部分人们急于赚“快钱”的心理,打着“轻轻松松、动动手指,不用工作就能赚钱”的幌子,欺骗被害人只要先垫付订单的钱,完成一次“刷单”任务,就能返还本金,并能挣到一笔额外的佣金,并往往在被害人“刷单”前期“爽快”兑现承诺,支付被害人相应佣金,从而步步编织为被害人精心设下的圈套,直到被害人垫付了大量本金,不法分子就突然失联。此时,投入大量金钱的被害人如梦初醒,但也为时已晚。据媒体报道,仅今年以来,在广西南宁,刷单类诈骗就占了电信网络诈骗案发数总数的21.5%,诈骗金额和规模不可谓不大。

“刷单”行为的法律责任

如今的“刷单兼职骗局”,其实是“网络刷单”的升级版。所谓“网络刷单”,指的是由卖家提供购买费用,帮指定的网店卖家购买商品提高销量和信用度,并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由于在网络时代,消费者主要是通过销量和评价等因素来判断网店商品的质量。因此这种通过“刷单”来虚假提高卖家信用数值的行为,首先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一种欺诈行为;其次,“刷单”行为还损害了消费者和诚信卖家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实践中还存在另一种“反向刷单”,即行为人为了攻击和抹黑竞争对手,雇佣刷单团伙,集中大量形成异常的交易数据,使被攻击一方被平台规则处罚,从而扰乱对方正常经营活动的行为,无疑,其必然也会被纳入法律的规制范围。对此,国内不乏对“刷单”(反向“刷单”)行为的组织者以非法经营罪、虚假广告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损害商品信誉、商品声誉罪等罪论处的判例。虽然理论上对于“刷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尚存争议,但不可否认,鉴于“刷单”行为的危害性,其至少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也对其进行了规制。

而作为“刷单”行为“升级版”的“刷单骗局”,由于其最终并不存在真实的商品,所谓的“卖家”也不会为“刷单”的参与者提供购买的费用(最初返还本金及提供佣金的行为不过是用于骗取被害人更多财物的手段),则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诈骗行为,如果诈骗数额较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则构成诈骗罪。

律师提醒

需要注意的是,“刷单骗局”中的被害人也不是完全无辜。其虽然因为不法分子的欺骗而蒙受了财产损失,但是,被害人为了挣一点“快钱”,贪图小便宜。他们的刷单行为帮助所谓的“卖家”提高“商品”的销量,助长了“刷单”行为的猖獗,无形中与“刷单”行为的组织者共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消费者和诚信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可谓“助纣为虐”。很多想着靠刷单赚大钱的人,最终不仅没有得到期待的佣金,更是赔入了大量的本金,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因此,我们在此提醒大家,当在网络上遇到“刷单”组织者打出的“足不出户、日入斗金”“点点鼠标、轻松赚钱”的旗号时,千万不要相信,更不能参加,而应该果断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参与“刷单”,只会是“害人害己”。

法条指引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方式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同时,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等方式,从事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者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二)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三)以虚拟物品为奖品进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虚拟物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四)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五)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虚假广告罪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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