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是一位长期在上海打拼的事业女性,但是因为上海房价高昂,所以她还是选择在上海租房,在周边买房,希望能够有一个安稳惬意的小窝,哪怕通勤比较辛苦也无所谓。
2018年初她在某二线城市看到一组广告,“园林式建筑”、“东方艺术庄园”、“小桥流水人家和红墙青瓦绿苔的完美结合”、“高端奢华社区”、“市区最优价格”、“陆路水路通达”。
因为工作忙碌,又十分心动,她直接在会场订了房,但是等到她看到现房的时候发现,园林式建筑、艺术庄园都是一公里外的隔壁别墅区,从他们的楼上是能够看到对方的红墙青瓦。说好的小桥流水是水泥石桥和散发了恶臭的污水沟,相比起别墅区的价格和市区内的价格,这个小区的价格的确很低。
这个小区专门打了一条宽阔的马路一直铺到隔壁别墅区的公交站点,除此之外,这里还是城市运河通道的交接点之一……放在古时候可能是水路通达,但是现在只能是污水河沟,就算有河长治理也难以否认它仍飘着令人作呕的奇怪味道。
而计划中的地铁线路则还在计划中,目前市政还没有动工的意思。
现实和想象天差地别,就算是图片仅供参考也是虚假宣传!
看到这个样子,林女士表示她要退房!
无独有偶,除了林女士,还有为了孩子购买学区房而上当受骗的。
以双学区房的名义打广告,说购买该房能够让孩子挑选两个重点学校就读,而两位家长却在看到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买受人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规划内容……买受人同意按照本房屋的现有状态及小区规划接受并签署本合同,售楼沙盘、样板房等所体现之房屋设计及小区规划仅作广告宣传,不作为合同的具体组成部分。”合同签订后,购房人按约支付了购房款,办妥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才发现购买的房子并不存在什么双学区,只是一个普通的学区房。购房的家长觉得自己受到了,上诉至法院并且得到房产商一万元的赔偿。
法官认为:以购买“学区房”为主要目的的买房人,一定要提前向所在学校及教育部门核实好相关入学政策,因为不同地方的学区划分政策或每年有微调。另外,就近入学指的是“相对就近”概念,而非绝对位置的远近,不是指某个孩子的家庭住址距离某所学校最近就能就近入学,也不是指某一所小学距离某一所中学近,就能就近入学。如果学校已建好,应先去学校咨询了解是否与开发商承诺一致,如未建好可让开发商出示学校的招生协议,并可将这些名校分校入学作为购房合同条款写入合同。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调查各方面的消息,比如房屋产权、辖区所在、房屋具体情况等等,不要被虚假广告而迷惑。一旦觉得合同中有不明确的条款,一定要咨询律师帮助审核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