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难的时候无所谓暴政,却会为吃不上饭而起义;学习的时候,“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现在生活富足了,对于吃喝玩乐的支出要远远大于什么读书、看电影。很多人都说国人没有信仰,国人精神不够崇高,国人怎么怎么了?难道说追求人生本质的升华……吃喝玩乐要比谈玄论道要低端吗?中国人喜欢玩,喜欢游览大美中国,节假日出门一看景区上下、人山人海。旅游业发展推动的不仅仅是当地的门票,还有餐饮和酒店行业,与此同时还有可能招商引资,发展各种商圈。这么一来旅游业拯救了很多有美景却没有突出特产的地方,现在很多人都希望把自己的家乡建设成旅游型城市。不论是文化旅游还是生态旅游,甚至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大大小小的旅行社,各种各样的游玩套餐,层出不群。那么在旅客游玩期间也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事故,比如被导游强行导购,被强制购买劣质纪念品,以及其他种种……刘某作为旅游者与龙青游旅游公司签订了《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约定旅游项目为青海西宁奥斯滑雪一日游,合同对旅游费用及时间等其他事宜进行约定。合同签订后,旅游公司并未将邓某送至青海西宁奥斯,而是另行安排至甘肃省榆中县兴隆山进行滑雪。刘某在滑雪过程中摔倒受伤,后送至医院进行治疗,并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团队境内旅游合同》,确立双方旅游合同关系。被告作为旅游经营者,应对旅游者的人身及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并对旅游者履行告知、警示义务。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改变旅游地点,且未能举证证实其对原告履行明确的告知及警示义务,属违约行为,其应对原告的受伤损害负有相应的赔偿责任。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滑雪这一活动的危险性充分认知,其未采取相应的自我保护措施导致摔倒,造成十级伤残的严重后果,故其自身对损害的发生也应负有相应的责任,法院酌情被告承担70%的责任,原告自身承担30%的责任。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节假日出游的时候不论是自驾游还是跟团游都要经过计划,那么在选择旅行团的时候一定要经过对比,找出最适合的旅游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将每一项条款内容都填写明白核验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