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7日,这一天是端午节,这一天距离中考仅剩3天,这一天杨瑞立被杀害了。
这个16岁正处于碧玉年华的初三少女,被她那长期对她及母亲家暴的亲生父亲杀害了。
自父母结婚开始,父亲对母亲非打即骂。待小瑞立大一些,懂得祈求父亲别打母亲,但父亲会连同她一起打。
在如此家庭成长环境下,小瑞立却是个内向腼腆、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我不知道,2019年6月7日这一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只知道,结果是小瑞立被父亲拿刀捅死在了自己家里,而父亲逃之夭夭了。
家是一个人温暖的港湾,而家暴却让这片港湾蒙尘。据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2.9%的女性和19.9%的男性曾遭受家暴,这意味着在我国,每5个人中就有1人遭受过家暴。由于缺乏法律意识以及出于胆怯的心理,许多家暴事件都被埋藏于冰山之下,直至酿出血案......
那为什么这么多家暴事件,在引发惨剧之后才浮出水面呢?你了解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吗?
1、有人因为相信了施暴者事后所谓的“真心忏悔”、“下不为例”。
2、有人因为担心揭露家暴后,会面临施暴者变本加厉地报复。
3、有人因为担忧离开施暴者后,缺乏经济来源,无法独立生存。
4、有人因为害怕丢了面子,受人背后指指点点。
5、有人因为怜惜那尚且年幼的孩子,选择息事宁人。
6、而有人却是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正在遭受家庭暴力。
那什么样的行为算是家庭暴力呢?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比如肢体暴力、精神暴力、被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控制、性暴力等等。
在现实生活中,遭受肢体暴力的受害者最多,其次是精神暴力(如:言语辱骂、威胁恐吓、侮辱、冷暴力等等)。
那遭遇家暴,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难道你寄希望于施暴者会愉快的承认就是他对你施暴的吗?醒醒吧!绝大多数施暴者都会“否认三连”——
如果不幸遇到家暴,第一、别慌!第二、一定要固定证据!
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实陈述事件经过。
二、立即就医、记录伤情,保留病历本、诊断证明等医疗票据,严重的伤情要进行伤情鉴定。
三、对伤情进行拍照、录取视频。
四、向妇联、居委会、亲属、邻居寻求帮助。
五、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怎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一、首先受害者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遭受了家暴或者面临着遭受家暴的危险。(看到没?我们上面说的搜集证据派上用场了呢!)
二、法院会根据证据审查是否符合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形。
谁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呢?
一、受害者自己可以申请。
二、如果受害者是8周岁以下的孩子或者是患有精神疾病、老年痴呆等情形的人,再或者是因为受到限制自由、恐吓等原因无法自己去申请的,那么受害者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受害者去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哦。
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有啥用处呢?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施暴者骚扰、跟踪、接触受害者及其近亲属。
三、责令施暴者迁出受害者住所。
施暴者他如果还是继续对我施暴,那怎么办呀?
别担心!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只给受害者和施暴者的,同时法院还会送达给受害者居住地的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这些机构会画个圈圈保护你的。
如果施暴者仍然无法无天,不知死活对你施暴的话,那我只能送给他一句话,茅坑里打灯笼——照屎(找死)!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训诫,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总结:
生命只有一次,一次次地忍让,一次次地妥协,只会一次次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难道真要等到命丧黄泉之后,让亲者痛,施暴者快吗?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反家庭暴力,从你我做起!
今天,作为受害者的你还要继续选择做一只沉默的羔羊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