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 15150560766
新闻资讯 News

离婚了还要替前夫还债,只因……

日期: 2020-05-18
作者:

2019年4月,张先生因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向朋友王先生借款20万元,王先生根据张先生的要求当天将20万元汇至张先生妻子秦女士的银行账户上。张先生出具一张24.5万元的借条,约定借期一年,到期还款24.5万元,其中4.5万元为借款利息。期间,王先生因病去世,该债权转让至林先生名下,并由借款人张先生重新签字出具借条。

法庭上,秦女士表示,她本人对于丈夫张先生借款一事并不知情,只是银行卡给了丈夫张先生使用。2019年5月,她曾和前夫张先生一同去银行想要用银行卡里的钱归还部分欠款给债权人林先生,但因为林先生起诉前夫和自己,导致该银行卡被法院冻结。秦女士认为,自己与张先生已经离婚了,也没有使用该笔借款,所以不负有还款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予支持,但债权人林先生主张24.5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诉请,因王先生只转账20万元至熊某账户,4.5万元为预先计算的利息,故只能支持林先生2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诉请。故判决,张先生和秦女士二人共同承担2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还款责任。

二审中院认定,借款是转至秦女士账户,且秦女士在得知该笔借款后曾与张先生一同去银行准备还款,可以确认双方在婚姻期间财产系共同使用和支配,可以推定为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应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律师建议

夫妻债务的认定不仅仅是简单地用于家庭日常,或者形式上需要共同签字才能够认定。本案中秦女士的银行卡交给张先生用于借款,且在后期秦女士还和张先生一起去银行还款。这些情况足以证明,秦女士对这笔债务是知情,足以推定秦女士对于这笔债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因此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最新动态 / 更多>>
2022 . 02 . 25
点击次数: 55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情况:张先生于2021年7月与湖南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公司将商标,软件平台提供给张先生,张先生支付费用5万元,并约定代理区域。后张先生觉得该项目无盈利空间,不想做,遂要求退款,公司方不予退款。张先生在咨询我所律师过程中,帅律师给张先生分析该公司经营合作模式都和加盟存在共性,且该公司未能符合特许经营的各项条件。为此建议可以先向公司方发解除通知,之后提起诉讼。张先生听取律师的专业建议后...
2021 . 05 . 20
点击次数: 68
由于共享单车扫码、解锁十分方便,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使用共享单车。如果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16周岁的李某骑行共享单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由西向东行进,在十字路口时想直接向北左转至马路对面,但他未停车而是在十字路口向左猛拐车把。吴某在李某身后骑行电动车在与李某同向行驶,吴某见直行方向系绿灯于是加快车速准备直行通过十字路口。...
2021 . 05 . 19
点击次数: 51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行人横穿篮球比赛场地致伤引发的侵权案件,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原告行人李某的全部诉请。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1月3日17时许,大学生张某与同学在某大学篮球场自发组织篮球比赛。比赛进行时,恰逢70岁的李某横穿篮球场,张某在接球跑动过程中,后背将李某撞倒在地。李某受伤后就近送往医院治疗,住院加门诊治疗,共计支付医疗费3.3万余元,其中张某垫付6000元。李某申请对...
2021 . 05 . 18
点击次数: 26
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隐瞒实际情况,保险公司能否因此拒绝理赔?在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中,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丁先生隐瞒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的事实且故意带病投保,因而拒绝赔付并声明解除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丁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30万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驳回了丁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查明,2017年1月,丁先生通过代理机构为妻子于女士购买重大疾病保险。随后,...
2021 . 05 . 17
点击次数: 12
【案情】2018年1月22日,被告某公交公司驾驶员唐某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某超市公交站台下客过程中,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致使原告吴某某从车内摔出受伤。经公安机关认定,唐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某无责任。吴某某受伤后,经治疗共支付医疗费3.2万元。同年9月,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吴某某左股骨颈骨折术后,左髋关节活动部分受限,构成人体损伤9级伤残。同年11月22日,吴某某提起诉讼,...
2021 . 05 . 14
点击次数: 12
沈某在其他地方饮酒后,来到某饭店的鱼塘中钓鱼,结果不幸溺亡,该饭店是否应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认为饭店对顾客的先行行为不具有保障义务,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019年10月,沈某在镇江某地的南乡菜馆预定了一桌晚饭。10月23日中午,沈某在朋友处吃饭并饮酒。当天下午14时许,沈某来到南乡菜馆提前安排晚饭相关事宜。等待中的沈某想去菜馆鱼塘钓鱼,便询问...
X
1

QQ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