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案件,必然是有社保比没社保强,有社保的话很多都可以直接要求单位配合办理工伤认定并请社保局赔偿了。一般来说有交社保的单位,都不会为那一点赔偿拖延时间,不断地扯皮只会让自己的员工离心离德。
不如爽快办了社保,做了赔偿,然后大家和和乐乐。
要知道如果员工不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七级及以下工伤是不用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很多人都知道工伤只要够了伤残等级就能够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会咨询律师到底能不能够伤残。
实际上工伤和交通事故以及其他的人身侵权案件有很大的不同。
受到工伤之后,一般只要是骨折就够伤残。
不论是否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都能够拿到7个月的职工本人工资补偿。重点来了,这里的补偿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也就是说除此之外如果不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单位还应该赔付全部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期间护理费、异地就医(住宿、伙食)交通费、停工工资、辅助器具费、工伤鉴定之后需要的长期护理费。
但是一般律师只会告诉当事人够伤残,可以诉讼。
不会说到底是几级伤残。
说了之后的结果是无休止的发问:
“律师,我这个十级的伤残等级能赔多少钱的呀?”
“看你一个月工资多少,按照七个月的工资主张。”
“我一个月工资四千多,你给我算算吧!”
律师每一次听到这个问题都会很无语,到底多少工资都不说清楚还要让律师帮他算。心算口算甚至打开手机就能够摁出来的两万八,非要律师报出来。
“按您说的工资水平是两万八。”
“哎呦!才两万八啊!我的那些一次性的就业、医疗,还有误工费之类的加起来要多少啊?律师你帮我算一下!”
话说到这里,律师心中那不好的预感得到了验证,很多人根本不会把握咨询的分寸。只会得寸进尺,步步紧逼。
“对不起,我们这个核算数额是要收费的!”
“啊哦哟!我们是诚心想要委托的,你跟我们说一下大概的数字就好了。不会耽误您时间的!你看我们什么时候约个时间去你们律所谈一下啊!”
明知对方不会委托,律师还是快速地在草稿本上演算了一下:“可能七八万吧!”
“这样啊!那您放心,我看看时间就去你们律所。”
当事人真的来了。
结果是该当事人来律所之后,要求律师拿着核算清楚的数据和证据帮他免费和他单位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再委托。
当时律师提出先付一点的核算费用、整理证据材料和律师外出的费用,如果协商不成这笔钱会直接算在后期的办案费用里面……而当事人断然拒绝。
两个礼拜不分昼夜查资料、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想对策,甚至一再向上级申请降低律师费,事先准备好各种材料打算在最快的时间内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利益的律师,带着满身的疲惫坐在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