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的培养计划
致祥所
实习律师是指执业经历尚浅,缺乏业务经验,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都有待提高,并且尚未形成稳定的职业素养的实习律师和新执业律师群体。实习律师虽然已经普遍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但要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律师仍然需要继续接受法律职业教育,才能获得执业所必备的基本技能和职业素养方面的知识。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律师的继续教育制度,因此,律师事务所在实习律师成长道路上所担负的责任就显得至关重要。在此,江苏致祥律所结合本所二十余年的从业经验谈谈本所对于实习律师培养的计划和方案。
一、实习律师的发展现状令人堪忧
据全国律协统计表明,我国目前注册律师大约有20万人 ,其中青年律师占到60%。单从数量上看,实习律师已经成为我国律师队伍的主体。但现阶段实习律师的发展因面临种种问题而备受困扰。普遍反映在实习律师业务上经验不足,案源稀少,办案能力参差不齐;职业状态上不满情绪较大,抱怨世道不公、律师事务所不厚、资深律师不仁。而在资深律师看来,部分实习律师眼高手低,急功近利,总想一夜暴富。他们对实习律师的这种状态也颇为失望,再加上律师行业竞争激烈,使得他们对培养实习律师的积极性不高。
据对华东地区年龄集中在25岁~35岁的千余名实习律师进行的调查,在他们中,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比例达60%,82.8%的受访者认为目前收入低或很低,特别在执业前两年,很容易入不敷出。10%的实习律师无法渡过执业的前几年。说实习律师是律师队伍中的弱势群体一点也不为过。其结果是,不少年轻律师看不清自己职业方向和前景,对律师职业本身产生怀疑、悲观情绪,甚至因经济压力迫使很多实习律师放弃了律师职业。
二、律师事务所应担负起培养实习律师的责任
(一)律师事务所担负培养责任的必要性
造成实习律师遭遇成长困境的因素很多,不能得到适当的培养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虽然许多实习律师受过4年或更长时间的学院法学教育并通过了司法考试和一年的实习期,但被普遍认同的现实是法学院为学生提供的法律职业训练无论从深度还是广度上都远远无法应对律师执业的实际需要,通过司法考试也并不意味着取得律师职业资格者已经能够将卷面上反映的知识运用到执业实践中。法律执业初期的继续教育培养本应成为司法考试通向法律职业的桥梁,然而,目前法律设定的一年的实习期远远无法满足从实习律师向称职律师的转换。如果让新律师完全靠自己的摸索完成从学校所学知识到实践运用的转换,无疑将会使这一过程变得艰辛而漫长。因此,希望得到事务所适当的培养已经成为实习律师发自内心深处的渴求,也得到了众多富有远见和责任感的行业管理人士和资深律师的共鸣。
(二)律师事务所在培养制度方面存在缺失
目前绝大多数中国律师事务所还缺乏国际优秀律师事务所拥有的完善的管理体制,相当一部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体制可以概括为松散型的提成制事务所,即执业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仅为律师挂职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事务所不向律师发放工资,不向律师提供业务支持,律师之间几乎没有合作,甚至不提供办公地点,仅在律师有业务收入时按业务总收入的一定比例向律师事务所提留管理费。还有一些律师事务可以概括为非典型的合伙事务所,虽然是合伙制,但大多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非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合伙人仅仅是分摊办公成本,而并未真正建立起合伙关系。因此,实习律师的发展对于这些律师事务所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即使有个别合伙人意识到实习律师培养的重要性,由于本身管理体制滞后,也没有条件为实习律师提供规范的业务指导和良好的培养。
三、律师事务所应当完善实习律师的培养制度
(一)培养目标
在笔者心目中,优秀的实习律师应该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渊博的专业知识、娴熟的执业技巧、慎密的法律思维、深厚的文字功底、非凡的口才、优雅的举止风度和良好的沟通能力等。优秀的实习律师能够在全面掌握一个案件的全部法律事实的基础上,迅速地厘清这些法律事实之间的法律关系;能够在对法律原则、法律规则全面洞察的基础上运用演绎推理将其应用于具体案件并解决实际问题;能够对当代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所处的国际形势有较为清醒的洞察能力,并能结合自己的专业技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观念是一名称职律师的理想境界,也是社会对于实习律师人才的殷切期待。
(二)相关举措
1、建立健全现代化的机构管理制度
一要建立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按照有利于提高执业律师能力、水平、素质的原则,对全所实习律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是为了简单的奖励或惩罚,更重要的是通过绩效考核,可以建立和健全选用人才制度,并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目标和价值决策取向,以系列可量化指标来激励和约束实习律师的执业行为,以便于实习律师今后的发展及自我完善。二要加强事务所文化建设,强化其对实习律师的激励功能。文化代表了一个律所的软实力,律师事务所能否聚集一批优秀的律师,并将优秀的传统传承下去,与其是否具备独特的律所文化密不可分。律所要以人为本,营造积极向上的律所文化,要利用各种载体引导律师参与和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使不同文化修养及情趣爱好的律师都能各展其长, 各得其乐,进而增强全体律师对律所文化建设的参与意识,让每一位实习律师在律师事务所找到安全感和归属感、自豪感。
2、细化人才培养制度
律所应当制定实习律师培养的具体细则,以便于实现对实习律师培养的规范管理,做到有章可循。具体而言,包括:(1)实习律师培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2)实习律师培养经费的年度预决算制度;(3)实习律师疑难案件指导与研讨制度; (4)实习律师参与业务学习、考察和培训规则;(5)实习律师在职攻读学位规则;(6)合伙人吸收与晋升等成长激励机制。
3、构建平台推广制度
(1)为实习律师争取各种社会资源:法律援助、基层普法都是我们所专门为实习律师打造的专项工作内容,可以充分的发挥实习律师的专业才干,让他们和当事人更加深入地接触,了解当事人的所思所想,在办案的过程中才能够更好地提升自己。
(2)提供各种学习和交流机会:实习律师在入所之后可以先跟进市场推广部门,学习案件的接洽和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交流,有专业的接洽主管负责带领实习律师谈案。
在内勤部会安排青年律师熟悉最基础的办案流程,扎实办案基本功,最终实习律师会被安排到诉讼部和资深律师一起进行诉讼。此外,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的每个业务团队每月定期召开一次业务会议,要求实习律师对于案件提出解决方案,发表意见。争议过大时,资深律师还会带领大家召开模拟法庭,反复论证案情,该项举措不仅夯实了实习律师的理论基础,也极大地提高了实习律师的办案实践能力。
四、结语
律师作为社会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必将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舞台上展现出举足轻重的一面,而实习律师更是行业的未来和希望。实习律师能否成才,其自身努力固然是关键,但更离不开律所的系统化培养。注重对实习律师的培养不仅是富有远见的表现,更是对整个律师行业长远发展的责任体现。人才难得而易失,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已经建所二十周年,立所之要,育才为先。实习律师才是江苏致祥明天的希望。合伙人是事务所的权益所有人与管理人,对本所实习律师的培养自当义不容辞。全体合伙人应当凝聚培养实习律师的共识,从事务所的培养理念、管理机制、培养制度、文化建设等层面进行整体系统的规划与设计,为实习律师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我们也迫切需要并期待资深律师中有一批锐意进取的改革者,他们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以稳健的心态,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摸索出一套适合我所实习律师成长的培养模式。笔者相信:我们今天给实习律师一个机会,他们必将为江苏致祥许下一个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