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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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在朋友圈发家的小姐姐,都喜欢给朋友安利化妆品、奢侈品、营养品,慢慢的就发展到给朋友推销美容整形产品。近年来人们的爱美之心被大大激发,在医学和科学迅速发展的同时,医美也随之兴盛蓬勃。有人想要怎么漂亮,还有人想怎么才能便宜地漂亮,却不知很多看着廉价的东西都可能会有不为人知的隐患。而哪些想要靠借出售整容整形药品和器具获得利益的人,难道就真的能够高床软卧、不承担一点点的法律责任吗?家住湖北武汉的女子田某原本待业在家。2016年3月,田某在参加广州“美博会”时偶然认识了一个微信名为“小希”(另案处理)的人,两人一见面就相谈甚欢,很快交换了微信。在接下来的聊天中,“小希”告诉田某,自己正在通过微信销售微整形产品,主要是一些“肉毒素”“玻尿酸”之类的填充注射剂,并邀请她也一起参与。2016年12月16日,田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此案经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于2017年8月18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机构认定,涉案的10种产品均属药品,且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属于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应按假药论处。由于销售金额特别巨大,而其中部分药品属于注射剂,应依法酌情从重处罚。2017年11月2日,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900万元。之后被告人田某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各项情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