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新中国创建以来第二次农民丰收节——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日期:
2019-09-2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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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起时分,看到友人推送的秋分小诗,诗圣杜甫的五律清爽宜人,反复诵念那句“秋分客尚在,竹露夕微微。”
小时候都会学习许地山的《落花生》,他说家中孩子种植的花生丰收了,母亲决定全家一起来举办一个丰收节。那时候觉得作为一个农家儿女,有一个专属于农民的丰收节该多好?
农民不像是公职人员和工人,有专门的节假日,小时候总是看到他们匆匆忙忙在土壤中摸爬滚打,辛苦许久却不曾真正休息过。
长大以后离开养育自己的家乡和土壤,却不曾觉得自己是电视剧里那种精致疏离的白领。办公室里共同工作的好多小伙伴都是自小在农村生长,现在还对农村恋恋难舍。
才想起不知不觉间我们迎来了第二个“中国农民丰收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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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丰收节,于2018年设立(国函〔2018〕80号),节日时间为每年“秋分”。这是第一个在国家层面专门为农民设立的节日。设立一个节日,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审议,这是不多见的,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农民的深切关怀,是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是一件蕴涵人民情怀的好事。就像我们这些生活在都市,却将灵魂植根于乡土的,已经生长于都市都对农村魂牵梦绕的人们。一想到秋季的节日聚会,感觉肥硕丰盈的大闸蟹就在用自己的大钳子招呼我们撬开它充满膏黄的壳子……还有温热的黄酒和甜蜜的水果……作为一名普通的律师,我们能够为自己热爱的国和家,做的事情也就是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做好普法工作。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携全体员工一起祝中国农民丰收节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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