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2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所谓“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诈骗、敲诈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实践中,一些不法分子有的通过“设局”制造或者捏造他人对其人身、财产造成损害来实施;有的通过自伤、造成同伙受伤或者利用自身原有损伤,诬告系被害人所致来实施;有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手续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被害人害怕被查处的心理来实施;有的在“碰瓷”行为被识破后,直接对被害人实施抢劫、抢夺、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等。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败坏社会风气,且易滋生黑恶势力,人民群众反响强烈。为依法惩治“碰瓷”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碰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骗取保险金,符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的,以保险诈骗罪定罪处罚。 实施“碰瓷”,捏造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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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以三位30岁女性视角展开的都市剧《三十而已》,凭借具有烟火气的情节和演员走心的表演,开播以来流量不减,刷爆了很多人的朋友圈。剧中演绎的婚姻生活让观众们操碎了心。其中,钟晓芹和被观众称为“陈养鱼”的陈屿之间的婚姻纠葛着实让人感慨。两人最终重归于好,“洗白”的陈屿也贡献了一波“追妻狂魔”的操作。起初,双方一时意气用事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时,陈屿单方主动表示要将自己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分给钟晓芹一半。感情没了,财产还在,“一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又该如何分割呢?众所周知,我国的离婚制度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时,通过民政局办理。当前,各地民政局一般会提供制式离婚协议供双方协商填写,内容涉及双方个人信息、离婚意向、子女抚养问题、动产不动产归属以及债权债务的负担等。填写完毕后一份由民政局归档留存。诉讼离婚,在双方就婚姻关系解除、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中的一项或多项无法达成一致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很明显,在第十三集中,陈屿和钟晓芹是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双方可以根据协商情况按从0%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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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为公正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依法保护电子商务领域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人民法院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应当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依法惩治通过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假冒、盗版等侵权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积极引导当事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正当行使权利,并妥善处理好知识产权权利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等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 二、人民法院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第九条的规定,认定有关当事人是否属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或者平台内经营者。 人民法院认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行为是否属于开展自营业务,可以考量下列因素:商品销售页面上标注的“自营”信息;商品实物上标注的销售主体信息;发票等交易单据上标注的销售主体信息等。 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害知识产权的,应当根据权利的性质、侵权的具体情形和技术条件,以及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服务类型,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采取的必要措施应当遵循合理审慎的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下架措施。平台内经营者多次、故意侵害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权采取终止交易和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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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开学季,幼儿园、小学、初中都已经全部准备就绪,在开学之前,很多学校会安排学生去集体体检。除此之外,很多民办学校今年的招生规定里有一条很重要,失信人员的子女不得登记报名,也就是说,父母失信将导致孩子可能失学。现在中国各个地区开始重视失信人员的管理,一些地方明确通知学校,失信人员的子女是不允许被高收费学校录取上学的,即使有的学校已经录取了这名小朋友,也要求退学或者转学到其他学校。案例导引早在2018年衡水市桃城区法院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并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第七条第四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再次向衡水市教育局、桃城区教育局等教育主管部门及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志臻中学、衡水滨湖新区志臻中学、衡水桃城中学、衡水顺平中学、衡水阳光中学、衡水启明学校、衡水汇龙中学、衡水英才学校、衡水志华实验中学等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进行限制。该司法建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首先,各相关学校在招生简章中需载明“报名学生家长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不得报考”;其次,各相关学校应当对所招录学生父母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一律不得录取;再次,对已招录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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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金秋十月的脚步,一批事关国计民生的新规悄然“上线”。在线旅游产品禁止“大数据杀熟”、财政预算公开范围有了明确要求、环保方面两项新规剑指水污染和土壤污染……法治的点滴进步,折射着社会治理水平的持续发展。 一、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大数据杀熟” 同样酒店、同样时段,老用户预订却要多花钱?10月1日起施行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对“大数据杀熟”说不。 规定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保护游客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滥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基于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针对一些游客被强制要求好评等问题,规定明确,在线旅游经营者应保障游客的正当评价权,不得擅自屏蔽、删除游客对其产品和服务的评价,不得误导、替代或强制游客评价。游客的评价应得到保存并向社会公开。 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应当对上传至平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加强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安全;还应当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行政许可、质量标准等级、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登记,并定期核验更新。 二、预算管理更加严格 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对预算公开范围、地方债务管理、转移支付制度等内容作出规范。 在预算公开范围方面,条例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需要按规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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