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因为疫情原因,导致两个月不能上班,引起的房贷逾期,信用卡逾期,甚至公司破产……很多人都咨询成为被执行人,上了失信人员名单会受什么影响?对于“老赖”还有一项严重的处罚机制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7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干规定进行了修改,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只要申请执行人按照廉租房标准为被执行人提供一套小面积房屋,用于维持其生活必需,或者按照当地平均租房价格提供五至八年的租金,那么唯一住房即可被执行。2、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微信账户。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成了老赖,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3、鼠标一点即可冻结老赖财产。今后,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4、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融资,通过淘宝或天猫平台购买机票、列车软卧、保险理财产品及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产品等,预定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在互联网的奢侈品交易等高消费行为,均受到限制。5、老赖不得担任高层职位。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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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驾出事故其实很常见,一般分三种情形:1、车子本身有故障,车神在世也没法。2、老司机开新车炫技,一脚刹车见阎王。3、“本本一族”见车狂热,开着车横冲直撞。案例:宝马、哈弗、丰田和大众都在路口等红绿灯,一辆保时捷想往右边并道,但速度非常快,一下子把“哈弗”撞飞了。哈弗一下冲出去恰好挤在宝马和丰田吉普车中间,两车的左右后方立刻被剐伤,车体也出现了移动,后丰田吉普车受冲撞后又剐到旁边停着的一辆灰色大众轿车。速度之快让路人怀疑,驾驶员把油门当刹车了。保时捷就是4S店的试驾车,试驾者是一位年轻女子,车内还有一名店内的陪同人员,看着惨烈的事故,试驾者肯定要承担高昂赔偿。事故发生后,4S店立刻调配工作人员到现场。4S店的工作人员表示,这名女青年在试驾前已经与店里签署了试乘试驾协议:“她完全符合试驾的资格,出现这样的意外,也表示非常遗憾。”而实际上,4S店一般确认试驾资格,不是问具体驾龄,只是看驾照。只要购车人有驾照,愿意签《试驾协议》就可以了。4S店很快联系到为试驾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正在为这辆豪车定损,定损后驾驶人需要承担高昂的赔偿。按照4S店车品报价单,这辆保时捷轿车的市场价格应该在七八十万左右,更别提除了保时捷之外其他四辆受损车辆的维修费用……试驾一时爽,赔偿悔断肠。当然,新车适不适合自己,一般都不能只靠眼力和数据确定。很多小伙伴都会选择试驾,只不过试驾有时候是自己试驾,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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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被告顾某因搬家在被告朱某开办的小吃店邀请被告朱某、王某等人聚会吃饭。其间,于某来还钱给顾某,顾某便邀请于某一起吃饭。席间,顾某等人饮用一斤多白酒,王某饮用的是红酒,于某因身体原因不能喝酒,朱某便倒了白开水给于某。后于某自行饮用了一瓶啤酒和一杯红酒。席后,于某驾驶摩托车离去,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于某受伤死亡。法院认为于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见过量饮酒的危害及醉驾可能发生的危险后果,但放任自己的行为,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其本人具有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顾某作为酒局的组织者和邀请者在于某饮酒时未积极劝阻,也没有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或者护送于某回家,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承担次要责任。共饮担责的情形:首先,是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其次,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然后,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最后,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律师建议:一个人是否参与饮酒以及饮酒多少,都出于自愿,由于共饮人实施饮酒的在先行为,产生了一种在后的保护义务,即共饮人之间对相互的人身安全应当负有合理注意义务,包括相互提醒、劝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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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大部分法律法规规定被认为是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司法实践的案例大部分也是这样操作的。近期,我们接到关于调岗、降薪以及辞退的咨询较多,劳动者关心的是如何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在沟通中,我们也发现单位在作出对员工调岗、降薪以及辞退的决定之前就已经接受了公司法律顾问或者律师等专业的指导。这个时候劳动者维权就很困难了或者说已经丧失了最佳的维权时机。但不乏有单位作出的上述决定仓促又缺乏依据,劳动者在接到上述决定时就保留证据,后期因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与单位协商还是仲裁、诉讼,都掌握了一定的主动权。案例导引2012年10月19日,小红和大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012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7日,大名公司聘用小红在企划部担任企划经理,月工资8000元。2013年12月,小红怀孕,并与大名公司签订协议一份,双方约定小红自2013年12月1日起开始休息至哺乳期结束,大名公司每月发放工资4000元,小红产假四个月期间大名公司每月发放工资8000元。2014年12月4日,哺乳期到期,小红回到大名公司上班,大名公司对小红进行调岗。拟调岗部门为销售部,拟调整职位为销售助理,调整后薪资为每月1630元,报到日期为2014年12月5日,调岗原因为2013年7月16日企划部撤销,人员另行安排。调岗前大名公司未就调岗事宜与小红进行协商。小红不同意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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