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我想咨询关于遗产的法律问题。
父亲去世之前口头说把他的房子留给自己的儿子,有效吗?
答:您好!您父亲的这种情况属于口头遗嘱的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在实践中,口头遗嘱由于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较难判断,则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如遗嘱人病危、临终前等。所以,您的父亲所说的口头遗嘱只有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无效,按照法定继承规定来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