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大家购物的时候买到过打折的瑕疵品吗,一般都会告知是瑕疵品并且明确告知不退不换,由顾客自己决定是否购买。瑕疵和质量有问题还是不太一样的,有些商家混淆商品瑕疵和商品质量不合格的概念,迷惑消费者。可以明确告诉大家,无论是否打折,无论购物前做了什么“ 不退不换”的说明,只要确实商品质量不合格,商家都必须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而且,商家在出售瑕疵品的时候还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该商品的瑕疵部位。
案例:
李某某从XX家具城购买了茶几、电视柜、转椅、四门柜、木床和两个床头柜,共计20000元,均为特价商品。订货单据记载:天然材料制成的家具色泽、纹理会有差异,还会有色斑、结疤等非质量问题,选购时敬请充分注意。家具出售后,如有质量问题,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李某某支付完毕所有货款后,家具城将上述家具送货到原告家中并安装。后李某某向家具城反映存在电视柜有凹坑和划痕,床头被撞了个坑,衣柜门板有裂口,转椅掉漆等问题。家具城表示可以负责维修,但李某某要求更换木床,双方协商未果引发诉讼。
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
本案中,李某购买的系通用商品而非定制商品,家具作为家庭生活必需品,兼具实用性和美观性特征。消费者对于所购买的家具,即便该家具系特价商品,消费者依然拥有对家具品质的合理期待。这种期待既包括实用性和美观性,也包括应排除对因新购家具过多维修以至于几乎不能算全新商品而产生的疑虑。李某某作为消费者,其有权决定是否更换或者维修。案涉木床虽然可以通过维修达到继续使用功能,但鉴于案涉木床所涉及的问题较多,进行维修也难以达到消费者的心里预期,使得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合理期待落空。根据李某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和照片,可以证实案涉木床有凹坑、发霉、划痕、破损、五金生锈以及安装不合理等问题,李某某明确要求对涉案家具中的木床进行更换,其他家具可以进行维修。法院支持了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说:
在购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消费者对纠纷处理的选择权也属于消费者保护法保护的范围。当前,家具市场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服务不周的现象尤为突出。消费者一旦进行维权,又会遭遇不良商家故意推诿、法院裁判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家具索赔难已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热点、难点。以家具销售的案例来说明关于产品有质量问题该怎么处理最适合不过了。对于消费者来说可能会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和商家产生纠纷,类似家具这种非消耗品,价值和使用年限都相对较长,如果商家仅以承诺维修来处理售后,既无法打消消费者的顾虑,也是对自己商誉的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