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 15150560766
新闻资讯 News

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业主是否能拒交物业费

日期: 2020-11-30
作者:

物业服务是每个小区不可或缺的。在足额交纳物业费的同时,每位业主都希望享受到高质量的物业服务。现实生活中,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因为物业服务质量和物业费交纳问题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近日,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引发的物业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10月30日,物业公司与鼓楼区某小区建设开发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该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方某系涉案小区的业主。自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方某始终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多次催交,方某仍拒绝交纳相关费用。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方某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及违约金。而方某则提出物业公司多项服务均不到位,比如:小区安保不严导致自家电动车丢失;楼道卫生不合格;猫狗粪便长时间无人打扫;车辆乱停乱放无人管理,导致消防通道被占用造成极大安全隐患……是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责任,违约在先,所以才拒绝交纳物业费。


本案中,《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房地产公司在小区尚未召开业主大会、未能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的情况下代表全体业主签订的,该合同对小区的业主具有约束力,且物业公司事实上履行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义务,对小区进行了管理,方某作为业主接受了服务,双方之间成立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方某应履行交纳物业费义务。


律师认为:方某于2016年10月30日与某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提供物业服务,高层住宅2元每月每平方米(不含能耗费),2.5元每月每平方米(含能耗费);物业服务费及公共能耗费每12个月预缴一次,缴纳费用时间为每12个月的第1个月上旬,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在约定交费的时间内按时交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前期物业服务费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支付,并按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自2017年10月至2020年10月31日,方某共拖欠物业费共计7196.5元。方某提出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不能达到交费的同等价值,不构成其拒绝交纳物业费的法定理由。律师认为方某应及时给付物业公司服务费7196.5元。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须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业主拒绝交纳物业费需要基于正当理由,在司法裁判中,对正当理由的认定一般限于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者履行合同存在重大瑕疵。比如说: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应由开发商缴纳;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很明显,方某所提出的几点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不是上述所规定的正当理由。故方某的违约金诉求,不能得到支持。


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建立良好的沟通,尽最大可能为业主提供满意的物业服务,方某存在与业主沟通不畅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从法律相关规定和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以得知,如果小区业主认为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不能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那如果所在小区存在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物业服务存在瑕疵的情况,业主又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应区分两种情况,若是涉及整个小区物业服务存在问题,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督促其改进完善物业服务,并可以通过解聘、选聘新物业公司的方式维护权益。而如果是涉及个别业主,因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导致其损失的,业主应做好相关证据的固定和保存,并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最新动态 / 更多>>
2022 . 02 . 25
点击次数: 55
律师观点分析案件情况:张先生于2021年7月与湖南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公司将商标,软件平台提供给张先生,张先生支付费用5万元,并约定代理区域。后张先生觉得该项目无盈利空间,不想做,遂要求退款,公司方不予退款。张先生在咨询我所律师过程中,帅律师给张先生分析该公司经营合作模式都和加盟存在共性,且该公司未能符合特许经营的各项条件。为此建议可以先向公司方发解除通知,之后提起诉讼。张先生听取律师的专业建议后...
2021 . 05 . 20
点击次数: 67
由于共享单车扫码、解锁十分方便,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开始使用共享单车。如果未成年人骑行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承担怎样的赔偿责任?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案件:16周岁的李某骑行共享单车在非机动车道上由西向东行进,在十字路口时想直接向北左转至马路对面,但他未停车而是在十字路口向左猛拐车把。吴某在李某身后骑行电动车在与李某同向行驶,吴某见直行方向系绿灯于是加快车速准备直行通过十字路口。...
2021 . 05 . 19
点击次数: 50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行人横穿篮球比赛场地致伤引发的侵权案件,法院终审判决驳回原告行人李某的全部诉请。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1月3日17时许,大学生张某与同学在某大学篮球场自发组织篮球比赛。比赛进行时,恰逢70岁的李某横穿篮球场,张某在接球跑动过程中,后背将李某撞倒在地。李某受伤后就近送往医院治疗,住院加门诊治疗,共计支付医疗费3.3万余元,其中张某垫付6000元。李某申请对...
2021 . 05 . 18
点击次数: 26
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隐瞒实际情况,保险公司能否因此拒绝理赔?在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中,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丁先生隐瞒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的事实且故意带病投保,因而拒绝赔付并声明解除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丁先生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30万元。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驳回了丁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法院查明,2017年1月,丁先生通过代理机构为妻子于女士购买重大疾病保险。随后,...
2021 . 05 . 17
点击次数: 12
【案情】2018年1月22日,被告某公交公司驾驶员唐某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某超市公交站台下客过程中,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致使原告吴某某从车内摔出受伤。经公安机关认定,唐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吴某某无责任。吴某某受伤后,经治疗共支付医疗费3.2万元。同年9月,经司法鉴定机构评定,吴某某左股骨颈骨折术后,左髋关节活动部分受限,构成人体损伤9级伤残。同年11月22日,吴某某提起诉讼,...
2021 . 05 . 14
点击次数: 12
沈某在其他地方饮酒后,来到某饭店的鱼塘中钓鱼,结果不幸溺亡,该饭店是否应为此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认为饭店对顾客的先行行为不具有保障义务,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019年10月,沈某在镇江某地的南乡菜馆预定了一桌晚饭。10月23日中午,沈某在朋友处吃饭并饮酒。当天下午14时许,沈某来到南乡菜馆提前安排晚饭相关事宜。等待中的沈某想去菜馆鱼塘钓鱼,便询问...
X
1

QQ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5

电话号码管理

6

二维码管理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