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中国的综艺节目层出不群,虽然大家都知道是创意高仿,但是不能否认综艺参加者本身具有特色。比如《妻子的旅行》,可以看得出同样是中国的明星,但是每个家庭的相处方式和家庭责任的承担都不同。
哪怕是近现代以来大家都在提倡男女公平,教育就业平等,家庭地位平等,在家庭中承担的责任也趋于平等。但是中国家庭很多依旧是男主外,女主内,女性工作之后所有的薪酬都用于家庭的生活开销。除此之外,女性还要照顾家人和孩子,总是要把很多的精力放在家庭中。人与人的感情需要长久的相处和相互体谅,家庭责任和对于家庭灌注的心血不同,长期没有沟通和爱的往来,总会有分歧产生。当婚姻步入警钟期,挽留没有结局,犹豫或者自欺欺人都只能被淘汰。那么当两个人离婚,对于长期为家庭付出的那一方是否应该有所补偿呢?
王某与李某于2014年3月4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后于2018年10月9日在湘阴县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当日,李某为补偿王某在婚姻期间的辛苦和付出,向其出具一张8万元的欠条。但欠条约定的付款日到期后,李某仅向王某支付了1万元。无奈之下,王某于2019年7月9日一纸诉状将李某告至法庭。
李某收到起诉状后辩称,他虽出具欠条,但实际并无欠款行为,而是自愿补偿王某在结婚期间的辛苦付出而出具,现在他没有工作,收入有限,没有履行该款项的能力。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出具欠条前,李某虽然并未实际向王某借款或有其他欠款行为,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本案欠条系王某与李某离婚当日,李某为补偿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辛勤付出而自愿出具,具有补偿款的性质,系因补偿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向王某支付欠款7万元。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律师:离婚时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补偿的,除了另一方出轨、家暴等之外,还有在家庭生活中承担更多照顾孩子、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义务的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一方是主外的事业型,另一方以家庭为事业,那么以照顾家庭为主的一方就此也可以请求对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