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近三百万买了一套房子,花费巨额装修、入住、拿证,却在最后发现为什么别人家都有杂物间,我家的杂物间却没有给我?我家房子中附带的杂物间去哪儿了呢?基本案情2017年7月6日,李先生与陈女士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先生将本案讼争房屋出售给陈女士,建筑面积为81.6平方米,成交价为280万元,该合同中未提及杂物间。同日,双方签订一份家电家具清单,亦未提及杂物间。后陈女士向李先生支付购房款,李先生将讼争房屋交付给陈女士,但未交付杂物间。2017年10月9日,陈女士取得讼争房屋不动产权证书。该证书载明:讼争房屋建筑面积81.6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75.4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6.2平方米。该证书所附房屋平面图未体现杂物间。据公寓住宅面积测算明细表记载,讼争房屋标准层建筑面积72.9平方米,楼梯、过道公用分摊面积6.2平方米,杂物间建筑面积4.9平方米,阳台建筑面积2.5平方米。杂物间未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另,李先生于审理中提交一份其与陈女士之间的通话录音,拟证明杂物间并未随同讼争房屋出售,陈女士与李先生协商愿意出钱购买该杂物间。陈女士质证如下:真实性无异议,关联性有异议,该录音没有体现双方签订讼争《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商量杂物间的归属问题,李先生只是说价格便宜不包含杂物间,而非双方在签订讼争合同时就约定杂物间不出售。陈女士认为其已取得讼争房屋产权,而该房屋所在楼宇的杂物间系按住宅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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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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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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