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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坠物案件损害责任

日期: 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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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高空抛剪刀的事件再次将高空抛物推上了舆论热点,上了热搜。虽然网络对高空抛物行为不断地报道,但高空抛物的案例还是屡禁不止,难以追责。

我们来看一下高空抛物的杀伤力有多大。一枚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会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抛下就可以砸破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这类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是讼诉的难题在于取证难,高空抛物的主体难以确定。

一、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应当如何判定侵权责任

首先,对于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人损害

1、高空抛物难以确定加害人的,应当由可能从建筑物抛掷物品的所有居住人给予受害人以补偿;2、不明抛掷物、坠落物损害难以确定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3、当真正的加害人难以确定时,采取推定加害人的方法,即承担损害责任的主体为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其次,对于物件脱落坠落致人损害

1、飘窗玻璃自爆属于物件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相应责任;2、洗车时被楼顶脱落的瓷片砸伤,物业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物件脱落、坠落侵权纠纷,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高空抛物、坠物案件可能涉及行政处罚,责任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9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根据该《意见》根据具体情形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意见》的出台对于那些高空抛物不以为然的人是一个巨大的震慑,这不仅仅只是一个民事侵权行为,可能还涉及行政处罚,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在以前只需要进行民事赔偿,所以很多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扔一次没事,大不了赔点钱,但随着《意见》的出台,人们应该会更加注意约束自己以及家人尤其是自家“熊孩子”的行为,和高空抛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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