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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理赔百折不挠,不负当事人的信任

日期: 20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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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0日,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成功处理完毕周平女士交通事故一案诉讼及执行程序,保障了周平女士的合法权益,涉案执行款已由被执行人王某爱人交于南京市栖霞法院执行局。近期,将如数发放给周平女士。

2018年12月17日,周女士像往常一样买菜回家的路上,本在打算中午给家人做顿丰盛的午餐的时候,岂料意外突然降临。

外卖员王某驾驶电动车突然撞上了行走中的周女士,造成周女士多处骨折及韧带拉伤。飞来横祸使得已年过半百的周女士遭受了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也使得周女士本就幸福美满家庭不再平静。

事故发生后,肇事者虽尽到了必要的救助义务,及时把周女士送到医院救治。但在周女士住院治疗期间,外卖员仅送来2万元的医疗费就对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等费用不闻不问。

这也是大多数发生交通事故的伤者家属同样面临的困境,周女士家属向我所咨询的侧重点也是这里——外卖骑手没有专门的交强险理赔保险公司。

因为事故产生的医疗费不能及时得到垫付,让家境一般的周女士在病床上辗转反侧、寝食难安。

兼职外卖

在我所律师细致入微接待工作下对案情有了进一步了解,了解到肇事者王某虽是外卖员,但不同于我们以往认识的美团、饿了么的众包骑手和团队骑手。

团队骑手最具规模是俗称的全职骑手,有与外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这种骑手职务致人损害,公司需承担责任。而对应的众包骑手,则是俗称的兼职骑手,基于骑手本人意愿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任意、工作强度任意、送单获得的报酬也任意,此种骑手送外卖时发生事故往往仅是个人行为。但以上两种骑手往往通过平台送单,如果平台有为其购买相应的雇主责任险及三者险,骑手大可不必用逃跑来逃避责任,毕竟保险公司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更重要的一点是发生事故不积极与伤者协商,反而逃避相应赔偿义务只会令矛盾越发加剧。

委托追偿

周女士及其家属了解到后续产生的治疗及康复费用,仍然能通过法律途径向外卖员请求赔偿后,遂委托我所处理其交通事故一案。周女士的案件经过我所律师细致的前期证据收集和固定工作,在庭上被告的辩解在我方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略显无力,最终法院判决我方胜诉,外卖员承担2万元的赔偿责任。拿到胜诉判决书本是一件令周女士及其家属喜悦的事,但外卖员收到判决后的态度令周女士及其家属很愤怒,其依然不愿给付生效判决确定的2万元赔偿款。

理赔

为此我所受周女士委托,办理其申请强制执行外卖员王某一案。在履行期内,我所律师对王某发出劝诫书,望其悬崖勒马,但王某仍一意孤行不予回复。在随后的执行阶段中,我所律师实地调查此外卖员曾经出现过的小吃店,发现此人已失去踪迹。法官对其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信用惩戒风险提示等文书后,外卖员王某因拒不履行判决规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依我方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禁令。

通过承办法官的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证券、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本市范围内无动产和不动产登记信息,遂将其名下支付宝与微信冻结划扣到1000余元至周女士账户。此外根据周女士提供的线索,发现被执行人在外地登记有一辆车,对此我方也申请栖霞法院委托当地法院予以查封。

执行

此期间,我所律师未中断过与被执行人的协商谈判工作,在法院将其列入“老赖名单”后,被执行人发现其名下一切与信用有关银行账户全部被查封,车辆也被法院予以查封,出行的交通工具选择完全受限,其子女的升学考试也受牵连。伴随着我所律师的积极协商劝导,和强大的心理攻势及法官的惩处措施下,被执行人终于想办法凑齐2万元,由其爱人交给执行法官,恳请法官及我方撤销其失信记录。

落幕

至此,周女士的交通事故一案我所圆满处理结束,被告赔偿义务经执行全部履行完毕。虽标的额不大但毕竟是治病救人的血汗钱,我所律师必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来应获赔偿,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公正与尊严,担起保护弱者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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