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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20年8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8月19日法释〔2020〕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根据审判实践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决定,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二、将第二条修改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三、将第三条修改为:“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
发布时间: 2020 - 09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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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倍差额法律依据二倍工资差额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法条规定,二倍工资差额最多能主张11个月,从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有人会理解为实际用工满一年没签劳动合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用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了,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二倍工资差额和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两种法律后果是同时并存的关系,并不是“或”的关系。二、诉讼时效大家都知道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那么二倍工资差额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呢?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1条规定可知,时效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满一年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从一年届满...
发布时间: 2020 - 09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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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7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20年1月3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总 理  李克强2020年6月16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第四条 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料。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第五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化妆品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
发布时间: 2020 - 07 -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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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上午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了《关于正在征求公众意见的物业费新标准执行范围的说明》专门针对7月16日,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关于贯彻《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说明。7月16日,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关于贯彻《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印发《南京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对物业服务收费政策调整的意见、建议,媒体和公众高度关注。近日来,部分媒体和网民在转发信息时有误读,导致部分市民、网友产生误解(以为“所有住宅小区的物业费都要涨价”)。对此,市发改委明确指出:征求意见稿中的新物业费标准适用范围是新建普通住宅,不是所有住宅小区都涨价。征求意见结束后,在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正式发布、实施时,新建的普通住宅开发建设完工、交付业主入住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执行新的物业收费标准,现有已经入住的普通住宅仍按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市发改委提醒广大业主:征求意见结束后,在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正式发布、实施时,如果现有的普通住宅要涨物业费,需要由业主共同来决定,具体分为两种情况:1.没有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要按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1)物业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上...
发布时间: 2020 - 07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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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内容涉及到当下一个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即有关鲍某明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的案件。当我打开微博看见这个词条的时候,我整个人是愤怒的,女孩未成年,本应该是花一般的年纪,却经历了如此黑暗的事情,让我顿时想化身键盘侠。但是我的职业素养告诉我,最终是否定罪一定是由司法机关做出的,网暴亦不可取。下面首先,我们先介绍一下基本的案件情况,当然这是根据目前网络披露出的情况整理的。2020年4月8日,一段6分钟的短片被媒体曝光,一名女孩自述“被烟台上市公司高管性侵四年”的事件随之成为舆论的中心。4月9日,被害女孩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从2016年起,她和“养父”鲍某明一起生活,3年时间里遭到多次性侵,其自述“第一次被性侵时刚满14周岁”。随后,2020年4月9日下午,杰瑞集团发布声明已经与鲍某明协商解除了劳动合同。4月10日,中兴通讯董事会已收到鲍某明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的申请。2020年4月10日,西南政法大学商学院发布声明,商学院法治企业研究院已解除鲍某明兼职研究员的聘任,并已通知本人。4月13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鲍某明涉嫌性侵案。事情发酵到如此地步,不仅是因为山东烟台公安局芝罘分局的处理方式和结果,还因为鲍某明的学识背景,更因为受害人是一名未成年的少女。随后,人民日报对此事做了点评,紧接着一些具有影响力的女性转发并为此发声,网友称其为“姐姐来了!”将魔爪伸向天真无邪的孩子,这是连魔...
发布时间: 2020 - 06 -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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